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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发布日期:2015-05-04  作者:广州日报

由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此保险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借款人发放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控制在500万元以下。

广州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期为三年,力争在试点期内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达到100亿元。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介绍,广州通过采取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农业企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批发市场担保贷款专项资金以及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等相关支持举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这些措施也存在财政资金效率不高、杠杆率偏低、受惠企业面较窄等突出问题。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周建军表示,广州试点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小额融资需求,由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此保险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借款人发放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在借款人未按约偿还贷款时,对于各银行贷款不良率5%以内的部分,由银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20%,其余80%部分由保险公司以当年累计保费收入(扣除15%运营成本)为限承担,超过部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由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财政资金按每年3000万元的规模安排。对于不良率超过5%的部分,财政资金不予补偿。

周建军解释,为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控制在500万元以下。而3000万元的财政资金相当于水池,不一定会用,一旦出了风险才来使用。

提供一种有效风险分担机制

专家认为,广州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和金融服务的支持。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教授陈珠明表示,由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政府有义务解决,但银行和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设立专项资金将起到鼓励银行、保险公司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保险公司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积极性。

“这个补贴在保险公司,是一个创新。政府这样做带动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保险公司愿意增加这方面的业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但对于未来的风险,陈珠明表示,由于保险公司没有权利参与银行的决策,所以最终的风控还是银行把握。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系罗党论副教授表示,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专项资金是从融资角度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力量提供服务,“随着企业拿到银行融资的概率大大增加,也增加了企业创业资金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