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交易平台替代SPV衍生类信托类小贷引争议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

传统意义的金融资产市场如沪深交易所,兼顾一级、二级两个层面:企业在一级市场融资,形成股票、债券等资产,二级市场提供流动性。而地方OTC的业务则集中在一级市场,主打债权融资。“去年末我们统计,国内区域性的股权交易中心就有20多家,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还没人统计过,应该也有十几家。”南方某OTC研究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该研究部负责人认为,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38号文禁止各地OTC均等拆分权益公开发行、禁止连续竞价和做市商,明确限定私募性质,难以实现流动性供给;二是近年大资管崛起,企业寻找银行信贷“替代品”的需求越发强烈。

地方OTC在资管领域的创新尤为精彩。借助撮合功能,一些机构巧妙地复制了持牌机构的业务模式,类似“牌照合成”。

该过程受两大因素推动。首先,在“一行三会”监管下,各类金融机构设立SPV均受相关法规限制或文件约束,均有动机寻求SPV的替代品;而各类交易场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只要在“国务院38号文”及“国办37号文”框架内活动,业务就有较高自由度。双方合作过程中,自然产生了“交易平台替代SPV”的创新。其次,地方OTC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必然面临“高风险、低收益”的难题。为了节省成本,地方OTC会设法跳过一些类金融机构,以现有功能来代替,这也使部分业务呈现“牌照合成”的特征。

两种情况各有代表:前者是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借交易平台完成了类似集合信托的业务,且募资门槛可低至10万元;后者是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曾开发可取代小贷公司牌照的产品,后因故停发。

从监管角度看,“合成牌照”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另外,本应是撮合者的平台变身为交易方,其业务能力是否有保障?

陆金所“合成”类信托

交易平台“合成牌照”之举,可追溯至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委托债权投资”。自2011年3月推出至去年5月底,委托债权业务累计成交9000亿元,一时风头无二。

业务模式是:银行把信贷资产挂在金交所,用理财资金对接,实现“表内信贷表外化”。这与早期的“银信合作”如出一辙:理财资金买入信托受益权,信托向融资客户放款。北金所通过交易平台,“复制”了银信合作中的信托通道。

好景不长,2013年3月银监会“8号文”划定理财资金持有非标资产的上限,委托债权投资也列入非标,打击了银行走通道的积极性;同年11月,银监会下发《关于提请关注近期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各类风险的函》,明确银行参与此类交易属违规。

“据我所知,委托债权基本停摆了。”某银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表示,部分交易所页面仍有委托债权的业务介绍,但实际成交无几。

不过,市面很快就出现委托债权投资的“升级版”。

今年春节前后,中国平安旗下的陆金所推出一次还本付息的理财项目“彩虹项目”,去年曾被暂停的“金盈通项目”也重出江湖。两类项目的交易结构雷同:由平安子公司A(出让人)通过平安银行向另一子公司B(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形成委托债权,再通过陆金所平台包装成理财产品,向广大个人投资者发售。

与北金所的模式不同,陆金所模式多了“子公司A”这个委托债权人,回避了平安银行自身信贷出表的嫌疑;资金方也不是银行理财,而是陆金所平台上的个人投资者,不受8号文的约束。这类产品的投资门槛仅10万元,收益率均在7%以上,是颇有竞争力的小额理财渠道。

“从结构看,这类似集合资金信托。”南方某信托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表示,把“子公司B”换成外部融资企业,陆金所就能复制大部分集合信托业务。实际上,部分项目中的“子公司B”是“深圳平安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商资料上的经营范围包含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有条件成为对外融资的通道。

业内人士分析,交易平台既能模拟通道业务,也能模拟集合信托,原因是撮合机制可实现SPV(即“特殊目的载体”,如各种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主要功能。

在国外市场,SPV的核心作用是风险隔离,即融资方把资产转给SPV后,哪怕自身破产也不影响投资人对该资产的权益。国内市场对风险隔离的要求不高,SPV更多作为资产和资金的“桥梁”,一端对接各类资产或直接放贷,一端实现份额化募资。

通过资产(或收益权)转让和私募债等方式,交易平台也可充当资产和资金的桥梁,唯一局限是不能直接放贷款——这也是平安集团子公司A存在的原因:先做出一笔债权资产再转让,就把贷款变成了资产卖断,获得法律正当性。

该模式的不合理处在于,交易过程几乎全在平安集团内部“倒手”,连担保方也是陆金所控股的“深圳平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投资者而言,投资陆金所理财产品的本质是向平安集团发放信用借款,保障仅有心照不宣的“平安集团兜底”。

“投融宝”合成“类小贷”

北金所、陆金所的创新,体现了地方OTC融入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能力;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下称“前海股交中心”)则证明,“牌照合成”亦可用于类金融领域。

今年3月间,市场上流传一份“梧桐投融宝”说明书:投资门槛仅10万元,预期收益率从7.9%至9.5%不等,向机构募资;资金主要投往“企业资产收益权”,由融资方到期回购实现退出;闲置期间可投资银行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

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前海股交中心推出的“理财管理计划”,主要通过“收益权买入返售”,向广东省云浮市的石材企业发放小金额、短周期的借款。

换言之,这是一款“小贷融资”产品。但通常地方OTC的小贷产品,均先由小贷公司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在应收账款基础上创设“收益权”,再通过平台完成转让回购。“投融宝”则直接买卖石材存货收益权等资产,不再需要小贷公司的参与。

据了解,为保证资金周转的灵活,投融宝参考了“资金池”思路,募资形成“池子”后滚动放款(由于小额贷款期限极短,资产久期小于资金久期,并无流动性风险)。“可以把这个资金池理解为一家小贷公司,出资机构就是公司股东,用自有资金放贷、自担风险。”前述知情人士评价道。

产品的设计逻辑,可在前海股交中心董事长胡继之一次演讲中找到印证。胡继之提出“回归资本市场的早期”——在华尔街的“梧桐树时代”,市场没有登记公司、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分工;而一旦形成高度分工,又难以跟规模小、变化大的中小企业对接。

为了在高风险、低收益的类金融市场获利,前海股交中心一直力图“去中介化”。投融宝的交易结构就去掉了小贷公司这一中介,以资金池取代小贷牌照。

不过“投融宝”亦有硬伤。虽然收益率堪比信托,却未明示任何外部担保,产品增信高度依赖内部分级,优先、劣后资金配比为4∶1,后者主要由融资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没有抵押担保,不管怎么分级都相当于信用放款。如果是银行买优先级,一般要求优先劣后比例在3∶2以内;私募债、证券投资类产品的配比可以是4∶1,但前提是另有担保,或者用于回购的资产有很好的流动性,容易处置。”一名基金子公司风控总监说,投融宝“安全垫”的厚度无法让机构投资者放心。

同时,投融宝资产端是“收益权”而非实际资产,属人为创设的衍生权利,本身不具有可处置性,对投资者并无保护作用。

更重要的是,前海股交中心既承担对中小企业的风控,又有管理资金池、实际放款等任务,已然不是严格意义的交易平台,而是交易对手方。其风控能力是否完善到位,有无受相应监管?

有前海股交中心人士透露:“这个产品因为存在合规瑕疵,且市场反应平淡,已经基本停发。”

取而代之的,是4月15日上线的“短期融资凭证”、“小贷资产收益权凭证”以及“同业拆借”三大产品线。融资凭证允许金融、类金融机构向小贷公司放款;收益权凭证模式为地方OTC“标配”,允许小贷公司以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回购获得资金;同业拆借提供小贷公司调剂资金余缺的平台。

“这批业务是深圳市金融办鼓励的,合规性好很多。”前述知情人士说。